支持产教融合发展。
支持方向一:对企业主导与国际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集成电路人才实训基地的,按照企业建设投入费用不超过2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支持方向二:对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将仪器设备等科学装置开放给集成电路行业企业使用的,按照服务费用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鼓励将以上奖励资金部分用于对运营团队的个人奖补。
支持方向三: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及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业生态合作,围绕材料、设备(零部件)、IP、软件等方向联合研发自主可控产品、技术,对通过晶圆制造、封测链主企业验证的,按照项目自投研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解释机关。
本政策由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实施期限。
本政策自2024年7月7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