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品牌奖励资金奖补申报
执行时间:2024-03-11 ~ 2024-03-29
支持对象
1、本政策支持登记注册、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2、首次上榜中国500强企业或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3、企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细则》具体条款中,对支持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所涉及条款与区本级其他政策实质相重叠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补贴金额按去尾法保留至千位,支持金额不足1千元的不予奖励(个别条款另行规定的除外)。
支持标准
首次上榜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