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政策汇总表 | |||||
序号 | 类别 | 政策措施 | 政策依据 | 责任单位 | 联系电话 |
一 | 财税支持 | 1.推广“纳税信用健康码”通过税收大数据多维度的集成和应用,以信用值的方式对企业涉税行为进行精准画像。纳税人通过微信、钉钉,智能办税一体机上扫码,即可生成纳税人专属的“纳税信用健康码”,可一键获取专属税收优惠红包,预判纳税人的拟办事项,预设可能需要的若干办税场景,并推荐一条最优办税渠道,实时向纳税人展示税收待办任务、违法风险预警、办税日程提醒及减税降费红利账单等信息。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纳税信用培植工作的通知》(南宁市税办发﹝2021﹞51号 | 市税务局 | 5706048 |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红绿灯”畅通行服务。对首次申报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拟上市和已经上市的企业、瞪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进行“红绿灯”项目判定。帮助南宁市创新型企业更好地解决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不确定性问题。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红绿灯”项目服务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宁市税办发﹝2021﹞39号 | 市税务局 | 5889623 | ||
3.建立“春雨润苗”党员联络机制。按“一对一”原则向商会协会派驻“春雨润苗”党员服务专员,宣传辅导享受税费政策,解决商会协会反映的涉税问题和诉求。 | 1.《广西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桂税办发〔2021〕49号) 2.《南宁市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南市税办发〔2021〕44号) | 市税务局 | 5525115 | ||
二、 | 融资支持 | 6.分层管理辅导企业上市(挂牌):对企业资源库按照上市板块进行分层管理,分为辅导申报阶段、协调加速阶段、培育动员阶段等三个专项服务梯队,由南宁市资本市场专家服务团牵头辅导,开展专题培训、企业走访服务. | 1.《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22〕34号); 2.《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2]111号; 3.《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2]109号); 4.《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2〕108号); 5.《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深化“桂惠贷”支持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金监银〔2024〕3号) | 市金融办 | 5501796 |
12.南宁市税务局、银行业金融机构紧密合作,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113号)关于扩大“银税互动”受惠企业范围,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将范围从纳税信用A级、B级扩大到M级、C级。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落实“银税互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市税发[2020]61号) | 市税务局 | 706048 | ||
三、 | 科技创新 | 13.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同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等创新平台,提升企业创新研发能力;采取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产品开发。 | 1.《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21]5号) 2.《南宁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南宁市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科通[2022]12号) 3.《2024年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南科通〔2023〕85号) 4.《关于印发<南宁市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新研办【2022】10号) | 市科技局 | 5533813 |
14.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新建成国家、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0万元、100万元。新认定为自治区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新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20万元。新认定为国家认可实验室、工信部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新认定为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南府规〔2023〕14号) | 市工信局 | 5530485 | ||
四、 | 数字化转型 | 15.推动数字化转型。实施平合赋能行动,依托华为一南宁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为南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相关云服务资源及解决方案、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开辟华为软件开发云服务资源发放初审绿色通道,南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华为软件开发云服务资源优先进行初审。开展数字化转型交流活动,依托央企、龙头企业等平台资源和优势,为南宁市“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诊断、 数字化规划、云技术解决方案、5G+行业应用等技术咨询服务,助力企业实现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年度至少组织开展2次专场服务会。 | 1.《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华为软件开发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数规〔2020〕1号) | 市大数据局 | 5539922 |
五、 | 人才培育 | 17.认定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引导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优诊等人才待遇。 | 1.《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 2.《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南宁市“邕江计划”四个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组通〔2024〕11号) 3.《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青年人才留邕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等4个文件的通知》 4.《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南宁市引才举荐“伯乐计划”奖励有关工作的通知》 | 市人社局 | 5539883 |
六、 | 市场开拓 | 20.“采购限领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 | 市财政局 | 2189220 |
21.搭建产供销对接平台,组织我市重点工业企业与采购方洽谈对接,举办产销对接会活动、推动企业协作配套,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提高本地市场占有率,以“南宁制造,邕有佳品”为主题组织南宁市本地“专精特新”工业企业、本地名品等进行展销。 | |||||
七、 | 品牌建设 | 23.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创“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对获得主席质量奖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 市市场监管局 | 2800610 | |
25.支持品牌建设。对首次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新认定为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新认定为全国、广西质量管理标杆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10万元。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南府规〔2023〕14号) | 市工信局 | 5530485 | ||
八、 | 其他 | 26.给予技改补助。对于普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对于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含入库企业)分别按照设备投资额15%、 20%给子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9.鼓励企业上规入统。对于新建投产的上规入统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补助。对于首次规下升规上的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补助。 31.支持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对新认定的工信部、自治区级工业互联网及相关的试点示范项目,按照与自治区级支持政策不重复原则,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工业园试点,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金额的3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21]5号) | 市工信局 | 5530485 |
南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政策汇总(内附详细认证标准)
发布时间:2025-04-14 15:26浏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