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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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崇州市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申请表》 | 必要 | |
2.商标注册证书或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必要 | 无 |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备案证明、解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备案证明 | 必要 | 无 |
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同原件,偿还证明材料 相关费用的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必要 | 无 |
5.(1)个人有效资格证明材料为身份证或户口本; (2)单位有效资格证明材料为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注册登记证、照; | 必要 | 无 |
6.经办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委托书。 | 必要 | 无 |
7.相关费用的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必要 | 无 |
政策内容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
2.知识产权质押行为发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支持标准:
对崇州市内已经还本付息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出质人或其同意的借款人,给予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的评估费、担保费、贷款利息三项总费用10%的一次性资助,同一单位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实际资助贷款利息标准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