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咨询2025年合肥市各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流程条件材料

2025年合肥市各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流程、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的内容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合肥各地企业可随时咨询:

一、2025年合肥市各地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申报和复核申报条件

(一)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和产品条件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190号)以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4〕63号)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二)2024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对本年度申请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三)为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

二、2025年合肥市各地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申报和复核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程序。

企业自愿提出申请,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线上填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线上与线下数据须保持一致。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市工信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企业报省工信厅。

(二)注意事项。

1.企业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为企业提供申请政策解读培训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工信部、省工信厅、市工信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业务,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2.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研发费用等关键指标。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审计报告与监管平台备案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3.工信部将引入数据提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分析工具,加强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材料包装和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工信部将根据《办法》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三、2025年合肥市各地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切实履行责任、保证推荐质量,对照申报要求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并在《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2024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中的第十项“初核推荐”栏中对初核指标进行勾选确认,加盖县区工信部门公章。各县区要妥善保管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留档备查。

(二)请各县区于2025年5月2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含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附件3,一式三份)、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设置目录页码,书脊处注明企业名称),2024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纸质件(附件4,一式两份)、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设置目录页码,书脊处注明企业名称),一并报市工信局。各县区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企业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扫描件)按推荐顺序汇总存入U盘,同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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