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试行)》(京发改规〔2024〕7号),现将拟认定的北京市第二批市级两业融合示范园区(见附件1)和试点企业(见附件2)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北京市两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证明材料。
按照《北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试行)》(京发改规〔2024〕7号),现将拟认定的北京市第二批市级两业融合示范园区(见附件1)和试点企业(见附件2)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北京市两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