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京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门店需在京开设。
(二)项目申报单位资金支付及发票开具时间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且审定实际投资额不低于审定计划投资总额(符合支持方向的合同投资总额)的70%且超过20万元。
(三)企业应为已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北京老字号”的本市老字号餐饮企业。
(四)新建门店营业执照注册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后,且已持续经营满6个月。
(五)升级改造门店的营业执照注册日期在2020年1月1日(不含)前,改造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后,且改造后持续经营满3个月。
事项描述
对门店装修、硬件设备购置投资按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支持,单个门店支持上限50万元。同一企业有多个门店符合条件的,支持上限2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项目申报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涉及投资的需提供与投资额相对应的支出合同、支出凭证、发票及银行回单等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5
涉及改造自有房屋的项目,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6
涉及改造租赁房屋的项目,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7
门店新建或升级改造后持续经营的佐证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8
申报单位近三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9
企业信用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5-07-01至2025-08-31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