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为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持续推进 2025 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通过认定的企业可获政策红利与资源倾斜,以下为认定条件及材料准备详解。政策家申报成功率高,欢迎免费咨询。
一、认定条件:两类路径任选其一
(一)直通车方式(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
- 拥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
- 设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 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 500 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方式(总分需达到 60 分以上,且各单项有最低得分要求)
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个维度中,创新能力指标包括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总分 40 分,需得分不低于 20 分;成长性指标包括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资产负债率,总分 30 分,需得分不低于 15 分;专业化指标包括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和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总分 30 分,需得分不低于 15 分。
二、申报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人数证明。
(二)创新能力证明
- 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
- 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需体现研发费用数据)。
(三)财务与成长性材料
- 近两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说明(需详细阐述计算依据和过程);
- 资产负债率说明(需明确数据来源和计算方式)。
(四)直通车专项材料(按需提供)
- 科技奖励证书;
- 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机构认定文件;
- 股权融资协议及银行到账凭证(需体现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金额)。
企业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路径,提前梳理并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合规。认定通过后,企业不仅能获得 “创新型中小企业” 称号,提升品牌形象,还可享受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等政策红利。如需了解最新政策动态或获取专业申报指导,可关注【政策家】公众号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