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东莞市中小企业正积极探索创新发展路径,以提升自身竞争力。为助力企业创新,东莞市特推出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官方认可与发展支持。那么,东莞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呢?接下来,政策家为你详细解析。
一、认定条件
(一)企业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认定流程
(一)企业自评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信用中国报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报告等),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完成自评。
(二)初审与实地抽查
1.各园区、镇(街道)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
2.通过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
(三)复核与公示
1.初审通过的企业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复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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