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填写要求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是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原则上应由提名者提供,以第三人称表述。请根据本文要求认真据实填写,并按照后文《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对照检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提交评审。

第二部分具体要求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按结构分为主件和附件,按提交方式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电子版提名书包括封面、主件(第一至第六部分)和附件(第七部分),须按要求填写和上传。主件第四部分的页边距左右各3.2㎝,上下各2.8㎝(以提名系统提供下载的模版为准),正文文字使用宋体,不小于小四号,行距不小于18磅,标题和图表文字格式可自行设置,建议以黑体、仿宋、楷体为主。

纸质版提名书包括封面、主件(第一至第六部分)和附件(第七部分)。封面、主件从提名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内容应与电子版提名书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封面、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

提名书主件不超过20页,附件不超过40页。

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情况

1.学位:指在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2.院士:如果不是,请填“否”;如果是,请注明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者两院院士。

3.联系电话:应在联系电话号码前写明区号。

4.从事专业学科分类名称:应根据从事专业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最多可以填写3个学科名称。原则上应填写至三级学科,如三级学科无法准确涵盖其从事专业,可填写至二级学科(可分属不同一级学科)。

5.受教育情况:指候选人接受的大学以上的教育情况,按受教育的时间顺序填写,建议300字以内。

二、提名意见

不超过600字。本部分应由提名者填写。提名意见应包括:对照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奖条件,如实写明对候选人的提名理由及评价意见,确认提名材料真实有效,确认相关栏目符合填写要求。

提名单位提名的,需填写提名单位公示情况,并由其业务主管部门(厅、局、司等)负责人或机构法人代表签名,加盖业务主管部门或机构公章。

提名专家提名的,按照属地化原则,需填写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科技主管部门协助进行提名公示的情况,并由提名专家签名。专家联合提名时,提名意见内容可各有侧重。

三、工作简历

应依据候选人所从事过的科技工作经历的时间顺序填写。

四、候选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

本栏目是评价候选人是否符合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奖条件的重要依据。请如实客观地填写候选人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促进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所做的创造性工作;简明扼要表述以候选人为主完成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技术创新要点,在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对近5年的主要工作和贡献单列成段表述;总字数不超过5000字。(请以附表形式列出不超过10个代表性成果)。

建议从以下方面叙述:候选人在当代科技前沿工作情况;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的系列或者重大发现,对丰富和拓展学科理论,推动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突破性发展,以及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的贡献,国内外同行评价情况;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取得的系列或重大技术发明,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该领域技术跨越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以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维护国家安全作出的贡献;候选人的科学道德、敬业精神,治学态度和学术作风;在教书育人、团队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五、候选人曾获功勋荣誉和科技奖励情况

本栏目所填功勋荣誉和科技奖励限以下3类:1.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勋章和荣誉称号;2.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3.其他在国内、国际有重要学术影响的科技奖励。请按照上述1-3类顺序、同一类按获奖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获奖时间填写至“月”,获奖项目名称、奖励等级及个人排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合计不超过10项。

六、候选人工作单位意见

候选人联系人:指候选人的秘书,或是候选人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等。

候选人工作单位意见:指候选人所在工作单位对其的评价意见,并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特殊情况下,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人签名并出具书面委托书),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建议1000字以内。

七、附件

1.必备附件

(1)保密审查意见:候选人所在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或原定密机关、单位出具提名材料保密审查意见,明确提名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已脱密。保密审查意见须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或原定密机关、单位公章。

(2)照片:候选人近期标准照片及工作照片各1张。

2.其他附件

(1)代表性成果:支撑第四部分“候选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附表内容的相关材料。

(2)功勋荣誉和科技奖励证书:与第五部分“候选人曾获功勋荣誉和科技奖励情况”一一对应,提交证书复印件。

(3)其他:有助于评价候选人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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