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旨在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助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为深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对于企业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因此,企业应明晰申报条件,以提高申报成功率!
一、基本条件
(一)在深圳市内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
(二)守法经营,管理规范,无国家、省、市有关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规定可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情形。
(三)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二、具体条件
(一)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补贴项目:
1.符合国家有关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2.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获得单笔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银行贷款,且实际发生该笔银行贷款的担保费用。
(二)改制辅导上市奖励项目:
1.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且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及上市辅导,或已直接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
2.已在“新三板”成功挂牌或已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
(三)“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
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或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且在有效期内。
(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
1.首次新增纳入国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库。
2.纳统次年产值或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且仍在国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库内。
(五)“创客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项目:
1.符合国家有关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2.已参加本年度“创客中国”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并在“企业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
选择政策家,享受一站式、流程化的项目申报服务,资深项目团队量身定制申报方案,为企业解决各类申报难题。政策家深耕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企业服务领域18年,积累了超过2万家成功案例,成功率高。免费咨询,马上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