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西安高新区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申报方向和认定好处流程指南

西安高新区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申报时间方向和认定好处流程指南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我们为您解答指导!

企业政策2024

西安高新区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申报时间

一、请区内有申报意向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对标国家能源局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相关征集条件、申报要求等,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央企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通过所属集团公司进行申报。

二、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已建成,或计划于2026年底前建成的项目,产品目标市场较为明确。首批试点项目应于2027年6月底前实现高负荷稳定生产,并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三、请区内相关单位于2025年5月21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包括可编辑文档和扫描文档)报送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丝路创智谷5号楼501室)。

西安高新区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申报方向

有关单位可结合实际,从以下方向申请开展试点。

(一)可持续航空燃料 (SAF) 。 以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生物 燃料乙醇、绿色甲醇、生物基二氧化碳、可再生能源制氢等为原料, 通过气化、加氢、催化合成、醇制喷气燃料等工艺生产的航空燃料组 分。

(二)可持续柴油。以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生物基二氧化碳、 可再生能源制氢等为原料,通过气化、加氢、催化合成等工艺生产的 柴油组分。

(三)生物燃料乙醇。以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为原料,通过生物 发酵等工艺生产的燃料乙醇。

(四)绿色甲醇。以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生物基二氧化碳、可 再生能源制氢、沼气等为原料,通过气化、加氢、催化合成等工艺生 产的甲醇。

( 五 ) 绿 氨。以可再生能源制氢、氮气为原料,通过催化合成等 工艺生产的氨。

西安高新区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申报组织实施流程

( 一 )组织上报。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有关能源央企积极组织本地区、本企业试点申报工作,公平公正、优中 选优,做好试点项目汇总、审核、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 源主管部门、能源央企上报的试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首批申报 试点项目的书面推荐意见、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包括 可编辑文档和扫描文档)请于5月3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 方式寄 送我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下同)。后续将视情分批次组织开 展试点申报。

(二)评审确定。我局将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报送的试点项 目进行评审。视情开展实地调研,综合评分后进行公示,确定绿色液 体燃料试点项目名单。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已建成或计划于2026年 底前建成项目,产品目标市场较为明确。项目应具备技术先进性,所 采用的技术路线、工艺装备达到业内先进水平,在突破技术瓶颈、提 升装备水平、降低生产成本、促进绿色发展等方面具有优势。

(三)开展试点。绿色液体燃料试点项目确定后,有关省(自治 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能源央企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指导 和支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但不得开展授牌、命名。同时,要加强 管理,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试点 期间应逐年开展评估,形成年度情况报告,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我局。

(四)总结评价。首批试点项目应于2027年6月底前实现高负 荷稳定生产,并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有关省(自治区、 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能源央企要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评价,形成 总结报告报送我局。我局将根据试点项目完成情况,综合评估试点效实果、推广前景,结合实际择优宣传推广。

西安高新区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申报好处及政策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优先纳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优先推荐纳“两重”“两新”等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技术装备优先 纳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享受相关支持政策。支持依 托试点项目,制定绿色液体燃料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我局将加 强对绿色液体燃料试点工作的指导,也将推动绿色液体燃料项目纳入 相关机制,实现绿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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