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招商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兑现申报时间、条件、材料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企业有不明白的可随时咨询: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招商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兑现免费咨询:
一、申报主体
1.引荐行为发生于2024年6月2日之前的:已在空港新城管委会招商统筹部门(招商考核办公室)完成备案,且引荐项目在入区合同约定时间内达到投资、产值、税收条件的引荐人。
2.引荐行为发生于2024年2月8日之后的:已在招商考核办公室完成备案,且引荐项目已成功签约落地空港新城的引荐人。
二、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4日前,对应引荐项目适用的《空港新城招商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将申报材料线下提交至招商考核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除满足具体政策条款要求外,须对提供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对于骗取奖补资金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在领取奖励资金后,须按国家法律规定自行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