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批次截止时间合肥市2025年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范围申请条件程序和材料

合肥市2025年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范围、申请条件、程序和材料的内容整理如下,合肥各地企业申报需要在10月10日前完成申请,有不明白的企业可随时咨询: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引导和督促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保障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提升全市工贸、危险化学品、化工等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定级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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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安排:2025年3月14日至10月10日。

四、定级程序:自评、申请、评审、公示、公告、发证。

五、定级申请:具体申请材料及有关内容,详见《定级申请材料参考目录》(附件1)。

六、评审程序及工作内容:评审程序按照首次会议、现场评审、内部沟通、交流确认、末次会议程序依次进行;工作内容包含评审组组长介绍评审工作主要目的及相关依据、企业主要负责人介绍标准化建设情况、评审组对标检查(围绕安全管理、安全投入、设备设施安全等8个要素)、检查情况反馈、双方交流、出具评审结论等。

七、公告时间:5月、10月(分2个批次)。

八、工作要求

(一)企业。申请定级的企业,对提供资料及现场的真实性负责;积极配合评审(组织)单位按时完成自评和现场评审等有关具体工作。

(二)相关第三方。参与企业标准化建设辅导的技术服务机构或个人,应当充分发挥社会技术服务优势,协助企业规范开展标准化定级工作,严禁参与或干扰评审(组织)单位评审(组织)相关工作。

(三)评审(组织)单位。评审(组织)单位要严格执行“七不准”纪律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对照评审(组织)标准、流程和时限要求开展评审(组织)工作,不断提升评审工作质量。

(四)县区部门。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引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绩效;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请标准化定级。

(五)定级部门。市应急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范围:1.评审(组织)单位的评审报告及专家审核意见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是否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及评审结论失实等行为;2.相关参与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评审工作纪律等行为;3.相关第三方帮助申报企业出具虚假材料及干扰评审工作的;4.已达标企业未按照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情节严重等行为的。对发现存在有以上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评审组织单位(合肥市安全生产协会);评审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合肥市评审单位及对应县区一览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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