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安名坊”申报条件、流程和奖励措施等政策内容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安徽各地企业有不明白的可随时咨询:
安徽省“食安名坊”申报免费咨询:
安徽省“食安名坊”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依法取得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报对象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连续生产经营3年以上:申报对象需在安徽省内连续生产经营至少3年以上。
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申报对象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的违法失信记录。
2、生产环境和管理要求:
生产环境整洁:生产环境必须保持整洁,符合卫生要求。
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管理必须规范,包括生产条件、设施设备、过程控制、人员管理和产品检验等方面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用水符合标准: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优良:申报对象的产品质量必须优良,近2年内监督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且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4、品牌知名度要求:
传统特色鲜明:申报对象的食品必须具有鲜明的传统特色。
品牌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品牌在当地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安徽省“食安名坊”申报流程:
全省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可在3月底前主动联系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培育为先,好中选优”的原则”,为培育对象“一坊一策”制定培育方案,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资金奖补等多种形式,指导开展生产条件再提高、生产工艺再优化、生产管理再规范等相关工作,帮助培育对象补缺补差、规范提升。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家开展书面评审、现场评审,通过社会公示后确定100家“食安名坊”名单,发放“食安名坊”证书。同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跟踪监管,掌握生产经营状况,发现不能持续保持条件、发生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以及转化为食品生产企业等情况将取消“食安名坊”称号,并视缺额情况适时予以补充。
安徽省“食安名坊”申报奖励措施: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食安名坊”的宣传推介,积极组织“食安名坊”参与各类产销对接、展览展销、文化交流等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提高我省食品小作坊品牌影响力,示范带动全省食品小作坊产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