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大荔县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补贴资金及认定条件要求方向时间

渭南大荔县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补贴资金及认定条件要求、方向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我们为您解答指导!

一、大荔县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支持方向

企业政策2024

重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全县县域商业功能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和内容:

(一)县域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

(二)县域三级物流快递体系建设。建设改造一批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建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农产品上行和冷链设施建设。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能力建设。以增强综合性服务能力为目标,支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大荔县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补贴额度

(一)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

(二)补贴额度。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原则上单个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有效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支持资金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有效投资额需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三、大荔县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我县内符合上述支持方向的已建、在建或拟建且未获得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1.单个项目有效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

2.项目建设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申报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

四、大荔县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时间要求

(一)需提交的资料。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类型(新建、改造)、承办企业、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及预实现功能等内容和项目负责人(职务和电话)。同时按照附件1、附件2,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三份。

(二)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

(三)征集时间。申报时间:2024年10月09日-2024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盖章报送至大荔县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股。

在线咨询

客服电话

服务热线:15281067168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微信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