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都市龙泉驿区区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5年成都市龙泉驿区区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动世界文创名城和文创强区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高质量发展文创产业,加快构建现代文创产业体系,根据《成都经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经开财发〔2021〕12号)精神,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资金设置

按照《成都市龙泉驿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龙委室〔2015〕29号)精神和《成都经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经开财发〔2021〕12号)要求,2025年龙泉驿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置共计400万元

二、支持对象

(一)申报文产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 在我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入文创统计、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成都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修订版)》(成文改发〔2019〕3号),从事和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合法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联盟)等社会组织;    

2. 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

(二)申报企业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不得申报

1. 申报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处罚未满1年,或被列入“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失信名单的

2. 申报项目经各级归口管理单位认定存在重大法律风险的;

3. 申报企业2020-2024年区级文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良;

4. 申报项目自2024年1月1日起获得过其他区级同类政策专项资金支持的。

、支持方向

围绕文创产业建圈强链,聚焦成都市传媒影视、创意设计、现代时尚、音乐艺术、文体旅游、信息服务、会展广告、教育咨询八大文创产业重点领域,针对处于在建培育、建成营运、成果转化等进度阶段,重点支持充分融入龙泉驿区城市宣传,擦亮“三城三都”特色品牌,着力提升城市美誉度、产业显示度的项目。

、重点内容

聚焦文创产业重大、关键和基础性环节,重点支持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行业引领、导向意义、自主创新能力的文创产业项目。

(一)数字文创。利用现代数字技术(如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等)将传统文化元素重新呈现,赋予其新的生命力,拓展了文化艺术的表现形式和空间的网络文学、数字影视、数字音乐、数字动漫、数字艺术、电竞游戏、装备制造等应用领域。    

(二)科幻产业。以科学精神和想象力文化为内核,融合文化创意、科技创新、装备制造等多元领域的新兴综合业态,包括:科幻出版、科幻影视、科幻动漫、科幻游戏、科幻主题公园、科幻舞台剧、科幻场景打造、科幻人才、科幻书籍以及提供科幻产品的发行、营销和运营服务。

(三)建圈强链。围绕“上规、上榜、上市”创新企业集群,构建“链主企业+公共平台+中介机构+产投基金+领军人才”产业生态体系,推动支柱产业迭代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抢先布局,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抢抓一批具有国际传播力、产业引领力、行业支撑力、产品创新力的文创业(数字文创)建圈强链项目。

(四)立园满园。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功能定位、产业结构,提质园区基础设施、公服配套、风貌形象,实现“特色立园”项目。通过赋政策之能、科技之能、管理之能,增服务效率、要素效用、产出效益,实现“企业满园”项目。

(五)创新新场景。围绕虚拟现实技术在文创行业的应用、“文创”+新业态、“文创+科技”、非遗文化的创新、文创产品新设计领域打造、名人名家名作推广的文创创新新场景,以场景创新推动数字文创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项目。    

(六)文创精品力作。结合龙泉驿区文化资源禀赋精心创作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市场性高度统一的文创产品、节展节会、文艺作品、非遗产品。

、申报类别

申报项目为补助类别。

、申报路径

(一)专项补助。对经区委宣传部部务会确定,对创新推动全区文创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世界文化名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年度重大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技术改造、重要文创节会、重大文产项目、重点工作安排等予以全额专项补助。

(二)项目补助对通过公开申报评审并具有良好产业带动效应、具备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文创产业项目,在项目启动后给予项目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到位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资料

(一)2025年成都市龙泉驿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专项补助或项目补助都提供)详见附件1

(二)申报项目策划书(专项补助或项目补助都提供)

(三)申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专项补助或项目补助都提供)

(四)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专项补助或项目补助都提供)

(五)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专项补助或项目补助都提供)    

(六)申报单位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完整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二维码、单位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专项补助或项目补助都提供)

(七)申报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2024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专项补助或项目补助都提供)

(八)申报项目支出明细表及佐证凭证复印件(项目补助提供)

(九)申报项目预算表(专项补助提供)

(十)申报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产权证、用地许可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专项补助或项目补助都提供)

(十一)申报项目批准立项文件复印件(已获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审批同意,列入省、市、区重点项目的提供)

(十二)其他证明资料

、申报程序

(一)归口单位职责

1. 区委宣传部归口负责区委决定的重大项目的安排和管理,负责区文联、区社科联、区委外宣办、区政府网信办、区文明办、区级国有企业的项目申报、审核和管理。

2. 区文广体旅局归口负责区政府决定的重大项目的安排和管理,负责文化文物单位、直属文化企业、区级民营企业、区级社会组织项目申报、初审和管理。    

3. 归口单位将初审结果行文报送区委宣传部

(二)申报路径

本次项目申报经过线下提交步骤进行。申报资料确认无误后采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内容须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会同盖章扫描PDF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归口单位。

(三)归口单位初审

1. 区委宣传部和区文广体旅局要严格履行初审责任,指导申报企业(单位)据实填报信息,按照不同申报类别要求完整提供相关数据,科学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必要时开展第三方审核。

2. 区委宣传部和区广文体旅局负责牵头汇总区域内申报项目,并对初审合格拟上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区委宣传部和区广文体旅局填报《2025年成都市龙泉驿区区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和项目申报资料并提交区委宣传部。

专家组集中评审

区委宣传部委托第三方机构聘请文创领域知名高校、科研(智库)机构、投融资机构、财务法务机构等方面专家,组建项目评审专家组,研究制定评审指标体系,从申报主体的经营合规情况、财务营收状况、技术专业能力、项目策划实施、项目预期绩效、项目资金管理、法务风险评估等多维度综合评分。专家评审费用从2025年龙泉驿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项目确定下达

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体旅局、区财政局、专家评审单位进行项目会审复核,形成2025年成都市龙泉驿区区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议方案,报请区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审议结果开展项目公示,并按程序拨付资金。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征集项目,应是符合本指南规定支持重点领域的产业项目,不包括非产业性质的公益性演出展览、公共文化活动和基础建设项目。

(二)申请补助类项目,要科学、客观、务实、量化测算和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资金申报金额要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截止申报时项目应已实际启动或已经完成。实际到位投资额不实、绩效目标模糊、效益夸大的项目不予受理。

区委宣传部务必严格按照《成都经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经开财发〔2021〕12号)要求,委托第三方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对2024年支持项目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终期报告。

同一申报主体不同申报项目可以连续三年获得资金支持。同一申报主体相同申报项目只能申报一次。

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报主体同一项目不与区级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区级其他专项资金同类政策奖励补贴重叠,原则上就高享受一次性奖励。

(二)项目主体出现以下情形的,区委宣传部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以及终止项目主体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机构法律责任:

1.项目主体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事前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项目绩效目标表》相关成效承诺存在重大差异,项目主体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等情形;

3.区委宣传部及评审机构、绩效评价机构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项目主体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监管要求行为。

(三)本申报指南解释权归区委宣传部所有。

十一、申报时限

(一)申报单位报送归口单位时间:2025年X月X日至2025年X月X日。地址:龙泉驿区龙泉东街79号区政府4号楼2楼4228文产科;区文广体旅局联系人园袁以13880486154微信同号,地址:龙泉驿区龙平路123号五楼506号产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归口单位报送区委宣传部时间:2025年X月X日—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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