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

为做好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4〕607号)转发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技术支持0)进行线上申报。培育平台于2024年9月4日开放,2024年9月28日关闭。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

企业政策2024

三、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评价标准,登录培育平台管理端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并于2024年9月28日前将上报文和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科,电子版发邮箱:gxwzxk@126.com。

联系人及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4〕607号)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wps
附件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docx
附件3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汇总表.xlsx
附件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目录清单.docx
附件5申报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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