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招募广州市大湾区职场导师库备选导师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统战部: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7号)要求,为统筹实施我市“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决定面向全市新征招募“广州市大湾区职场导师库”备选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选导师基本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政策家政策

(二)具有中国国籍,具有香港或澳门的永久居民身份;

(三)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有3年以上就业或生活经历,目前在大湾区内地九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就业创业,或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担任政协委员;

(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指导和帮助港澳青年;

(五)熟悉港澳和内地工作生活环境,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粤语熟练。

二、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统战部广泛宣传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员申报职场导师。

(二)提交材料。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自愿填写《大湾区职场导师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政协委员证、学位学历证、获奖证书以及其它证明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纸质材料邮寄至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精典大厦办公点(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9楼901室。

(三)审核公示。由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步入围导师名单,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委统战部、市港澳办对备选导师资格进行共同复查审核,确定最终导师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入库。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广州市大湾区职场导师库,可承担港澳青年来穗就业创业服务,按规定领取职场导师补贴。

(五)任期。职场导师服务期一般不超过3年,服务期满后可视情况延期。

三、截止时间

2024年征集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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