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的通知

各地、州、市工信局: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新工信企业〔20249号)和《自治区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工信企业〔202310号),经各地(州、市)工信局组织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9(名单见附件)

希望通过本次认定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能够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中小企业为主体,聚焦主导产业,突出优势特色,汇聚资源要素,建立高效协作网络,完善治理服务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集群认定有效期为20241120251231

企业政策2024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728

2024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3.乌鲁木市高新区(新市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4.昌吉州阜康市精细化工新材料(PVC)产业集群

6.哈密市伊吾县工业园区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

7.哈密高新区风电装备制造特色产业集群

8.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油气生产加工产业集群

9.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纺织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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