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有两个或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注册合伙企业步骤:
1、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书》,并准备相关材料;
2、等待名称核准结果,并领取《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递交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即可等待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日期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
5、到指定耽误刻制印章,随后办理税务部门及银行办理相关证件;
注册合伙企业所需资料:
公司基本信息: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合伙人信息及出资额。
(1)当合伙人为内地自然人、本地企业,则可以走网上全流程,则需提供所有合伙人的个人数字证书或者网银及公司的数字证书,有委派代表的还需另外提供委派代表的个人数字证书。
(2)当合伙人是非内地自然人或者非本地企业,则不可以走网上全流程。需提供各合伙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公司作为合伙人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原价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另需相关人员、公司在相关资料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