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旅行社许可证时,应将事先准备好的文件呈交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获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营业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
一、旅行社许可证受理条件:
1、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出资人或旅行社拥有产权,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3、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二、旅行社许可证申请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公章;
3、公司最新章程(调档);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个人简历以及1寸照片;
5、三名导游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导游证扫描件以及劳动合同;
6、计调人员个人简历以及1寸照片;
7、租赁合同(合同期不少于一年)以及公司门牌号以及内部格局照片;
8、公司设备清单。
办理周期:20个工作日。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又分《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许可证分正、副本,旅行社应当将许可证正本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营业场所的显要位置。许可证副本用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和备查。
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旅行社应当在许可证到期前的3个月内,持许可证到原颁证机关换发。
许可证损坏或遗失,旅行社应当到原颁证机关申请换发或补发。
申请者应当在收到许可证的60个工作日内,持批准设立文件和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