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商贸〔2006〕4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扩大我市医药产品出口,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建设全国一流的医药出口基地,特制定《》。
现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成都市商务局反映。
附:
二OO六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医药出口△ 政策 通知
为鼓励成都市医药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带动全市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制定支持政策如下:
一、设立国际市场开拓奖,鼓励医药企业努力扩大医药产品出口。2006-2008年,在成都市外经贸专项促进资金中每年列支专项,对医药产品出口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医药生产企业,按照每100万美元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国际市场开拓奖;对医药出口企业医药产品出口比上年增长部分,按照每增长100万美元给予3万元人民币的国际市场开拓奖。
二、鼓励医药企业积极进行国外注册,获取国际认证。对通过欧盟、美国等国药品生产质量认证,取得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采购认证以及成功进行国外药品注册的企业,用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建设资金、成都市外经贸专项促进资金等资金按其实际发生的注册认证费用给予每项不高于50万元的资助。
三、鼓励医药企业加强医药出口品牌建设。对医药出口企业境外商标注册、知识产权备案、专利申请、品牌宣传推广活动的有关费用,医药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有关费用,运用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西部外经贸发展资金、成都市外经贸专项促进资金给予支持。
四、鼓励医药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对我市医药生产出口企业参加国(境)外大型医药专业展览,运用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西部外经贸发展资金和成都市外经贸专项促进资金等资金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给予支持。
五、鼓励企业出口大型医疗设备,开展医药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成都市外经贸专项促进资金对医药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资助,对医药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生产企业的前期费用给予资助。
六、加大对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的扶持力度。成都市农委多渠道协调资金支持川芎、郁金、川明参、杜仲、厚朴、黄柏、黄连等优质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和道地中药材种植标准制定工作,并积极推荐项目争取国家、四川省农业相关资金的支持。
七、对具有出口潜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产品项目,由成都市计委、成都市商务局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有关专项资金支持。
八、加大对医药出口企业技术开发的支持力度。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创新项目,由成都市经委给予成都市技术创新贷款贴息支持,并由成都市经委、成都市商务局优先向国家、四川省推荐,争取国家、四川省的支持。
九、加大对医药出口企业GMP改造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由成都市经委给予成都市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支持,并由成都市经委、成都市商务局优先向国家、四川省推荐,争取国家、四川省的支持。
十、积极支持、引导医药出口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医药出口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或自建技术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技术中心由成都市经委积极向四川省推荐,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对已认定为省级的企业技术中心,加强指导并向国家推荐,争取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对已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积极推荐申报国家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争取国家的支持。
十一、鼓励医药企业开展出口型医药项目的科技攻关和国际合作研究。由成都市科技局用成都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优先支持解决医药出口产品的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面向国际市场、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现代中药研究与开发;优先支持医药产品的国际化合作研究项目。对中医药领域的国际化合作研究,由成都市科技局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科技部和四川省的国际合作项目,争取相关资金支持。
十二、成都市科技局积极组织我市医药出口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加快推动医药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十三、积极运用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建设相关资金,加快成都市医药出口国际市场准入服务体系、技术服务体系等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营造良好的医药出口环境。
十四、大力引进医药出口企业。成都市外经贸专项促进资金对引进医药出口企业的有关工作经费和促进费用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