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成华区促进就业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华区促进就业专项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

企业政策2024

成华区促进就业专项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促进就业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答好成华“新时代三问”和开展“四深入”活动,全力以赴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着力解决企业稳岗压力大、重点群体就业难等突出矛盾,努力消除新冠肺炎疫情、经济领域风险对就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确保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支持保障。

二、工作目标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力争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1.3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全年培训劳动者1万人次以上;全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30%以上。

就业服务更加优化。惠企惠民政策快速落实、应享尽享,就业渠道更加多元,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有效发挥,劳动者权益有效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减轻企业用工成本

1.降低企业社保成本。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社保费“调基降率”及阶段性减免、延缴、缓缴等特殊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和经营主体纾难解困、健康发展。全年计划为我区参保企业减免社保缴费共计11亿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2.降低企业稳岗成本。加快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按规定将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从50%提至最高100%;对暂时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给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全年计划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资金1亿元。落实小微企业纾困政策,对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3.31%的参保企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贷款合同签订实际基准利率或LPR的50%贴息;对符合成都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小微创业者,个人申请最高20万或合伙经营不超过50万元且基准利率上浮2个百分点以内的给予100%贴息。(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发改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和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和金融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

3.降低企业培训成本。围绕“5+5+1”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对新进员工开展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就业困难人员以工代训,通过校企合作建立新型学徒制等多种方式对企业员工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对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企业,按照岗前培训500元/人、提升培训3000元—6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支持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等活动,按项目给予培训组织方培训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住建交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审计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4.降低企业招工成本。组建成华HR联盟,线上线下招聘同步发力,依托“智慧人社成华就业”公众号搭建“天府招聘云”“成都微就业”服务平台,共享岗位资源,实现“一键求职”,全年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30场。对中小微企业和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招用劳动者按规定给予最高2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向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且帮助稳定就业的给予10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全力促进重点群体充分就业

5.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高校毕业生择业指导,鼓励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加大招聘力度、扩大“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招募规模,为高校毕业生专项提供352个事业单位岗位(含教育、卫健系统)、75个大学生服务基层岗位(一社一大项目)、100个公益性岗位、150个就业见习岗位、50个区属国企就业岗位。对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民营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满12个月后按4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另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全额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社治委、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和水务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国资和金融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6.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帮扶。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援助和托底帮扶,兑现“不挑不选,48小时帮助就业”的公开承诺,全年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4500人以上,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2000元/人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增强灵活从业人员依法维权意识,畅通诉求表达和权益维护渠道,依法强化合法权益保护,构建灵活从业人员服务管理体系,加强灵活从业人员生活和就业服务保障,实施登记管理、临时救助、权益保障、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住建交局、区农业和水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

7.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鼓励劳动者通过新业态新职业实现灵活就业。支持就近就地创业就业,对来蓉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帮助农民工提升劳动技能。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70%的社保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努力提高就业质量

8.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深入开展全民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大规模开展企业和重点群体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培训。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参加培训提供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四)不断优化就业服务

9.全面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依托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联网发布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招聘、见习、培训等服务信息,推进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事项受理、审核、实施一体化办理,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网通办”,打造“智慧人社?成华就业”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10.加强劳动关系矛盾调处。加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构建欠薪治理体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巩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住建交局、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构作用,坚持底线思维和目标导向,强化工作协同力度,夯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和就业形势研判,做好应对预案,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二)严格督促落实。区级相关部门对接市级主管部门,促进就业政策的落地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以各项工作措施的细化、落实和推进为重点,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监督和评估总结,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运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多角度、多方位宣传政策、解读政策,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政府扶持、社会支持、企业稳定就业的良好氛围。

本行动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文中具体措施已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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