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委办〔2020〕3号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贯彻落实市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办公室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贯彻落实市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运行工作部署,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20〕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从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六稳”,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组织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序、市场供给稳定有序、城市运行健康有序和社会大局安定有序。
二、工作措施
(一)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1.开展“服务企业春风行”系列行动,全区各级各部门整体联动,包片负责、上门服务,加强分类指导,专班专人帮助企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员工台账、政企责任书等复工复产准备,建立健全备案审批制度、实名管理制度和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制度,在落实疫情防控基础上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后防控要求、落实复工复产各项措施,加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系列防控指南宣传,及时协调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后做好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等工作。组织引导复工复产企业和“四类重点企业”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开展对接,搭建供需平台,做好防疫物资保障。(责任单位:区新科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交通局、区文体旅游局、区航空经济局、成都芯谷管委会、西航港开发区管委会、临空服务业管委会)
2.发挥机场及七大指定口岸功能,协调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对疫情防控及治疗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等实施“零延时”通关,做到通关即到即提。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未能按时履约交货的外贸企业,成立工作专班全程陪同服务,对接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平台申办商事证明书,帮助企业减免延期履约或不能履约的违约责任。(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航空经济局)
3.加强纳入全市应急运输保障范围的重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在用能、融资、用工、物流等方面保障和政务服务。保障重点电子信息企业物流通道。(责任单位:区新科局)
4.鼓励和帮助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加入全市重要医用物资战略储备建设,同步做好区级储备。为按要求增产转产防疫用品对设备技改投资的企业争取市级补助。梳理有条件有意愿转产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快速推进转产,扩大防疫用品供给。(责任单位:区新科局)
5.及时为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争取物流、员工防护费用市级补贴。组织参与保供、疏通农产品等供需的重点批发市场减半征收入驻经营户的入场交易服务费(交易佣金),及时为其减收部分争取市级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6.积极争取安全复工复产企业的防疫体系建设认定,帮助企业争取市级补助。(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新科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交通局、区文体旅游局、区航空经济局)
7.安排专人对接在双行业协会商会,推动各协会商会疫情防控期间组织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帮扶互助、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动员卫生、医疗器械、医药、健康服务等疫情防控急需用品的社会力量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支持文旅行业企业加入熊猫金卡升级计划,鼓励和引导收费景区、酒店(含星级农家乐)、文化娱乐企业加入旅游联盟,联合开展消费服务。(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文体旅游局、区卫健局)
(二)强化企业财税金融支持
8.督促和协助金融机构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向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降低利率、贴息的各项政策,协调银行机构不抽贷、断贷、压贷,确保普惠小微企业年末贷款余额高于2019年、综合融资成本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开展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责任单位:区国资金融局、人行双流支行)
9.对暂时陷入困难但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经认定,为其新增贷款争取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市级贴息。适度扩大区级贷款贴息规模,降低贴息门槛。(责任单位:区国资金融局)
10.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区内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的,经认定,积极为其争取市级补助。(责任单位:区国资金融局)
11.对成都银行双流支行、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等地方法人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贷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且贷款规模增长的,协助其合理确定监管评级和绩效评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还款逾期90天的情况,进行统计跟踪,暂不纳入地方金融机构公司坏账范畴。(责任单位:区国资金融局)
12.3月底前,确保双流聚源担保公司实收资本总额翻番。市再担保公司设立后,争取其通过在双流设立分支机构、对双流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与我区开展紧密合作。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对经认定的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收或免收融资担保费,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对经认定的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适当延长宽限期,宽限期间不加收罚息。(责任单位:区国资金融局、区财政局)
13.全面落实支持物资供应、科研攻关、困难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依法予以缓征、减征或者免征。对受疫情影响申报困难的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为其争取延期依法缴纳税款3个月。“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可提请合理调整定额。(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14.采取预留份额、评审优惠、消除门槛等方式,力争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货物、服务比例达80%以上,2月底前发布一批政府采购清单。鼓励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预付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全面执行“政采贷”政策,鼓励融资机构对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企业提供免抵押、高效率的信用融资服务,放大授信额度,并下调贷款利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金融局)
(三)有效降低企业负担
15.积极为国网双流供电公司、兴能天然气公司、通讯运营商、岷江自来水厂、航都自来水公司、西南航空港供水公司等水电气网经营企业在项目建设方面做好服务。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协调水电气网经营企业对困难企业缓收相关费用,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欠费不停供”。(责任单位:区新科局、区水务局)
16.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经认定,给予电费补贴。对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020年2、3月份用气用水价格按现行政策的一定比例结算。(责任单位:区新科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
17.梳理暂时陷入困难但有望扭亏止滑的工业企业,经认定,积极向市上争取用能(用电、用气)、物流费用补贴。(责任单位:区新科局)
18.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落实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及经营主体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适度延缴、缓缴政策,继续执行社保降率调基政策。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增加员工稳定就业的扩产能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向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为其争取市上认定和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成都公积金中心双流管理部)
19.结合“服务企业春风行”,主动了解人力资源需求,通过成都市人才网、微信平台等为企业招工。举办线上“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0.为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企业申请减免房租。倡议私营出租业主与承租方共度时艰,减免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休闲娱乐、餐饮住宿、旅游商贸、康体美容及相关制造行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租金。(责任单位:区国资金融局、区工商联)
(四)优化企业政务服务
21.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疫情应对事项受理专窗,积极推行通过网络办理社保、税务、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等业务,开展邮政寄递服务。确需线下办理的,上门办理或全程“帮办”。对防疫物资新增产能项目“一窗式”48小时内办结审批。(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22.强化企业联系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与重点企业联络沟通,结合“一对一走访企业”“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企业咖啡时”帮助企业纾解政策申请、用工返岗、资金周转等发展诉求。(责任单位:区新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航空经济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交通局,成都芯谷管委会、西航港开发区管委会、临空服务业管委会)
23.及时兑现“六稳”工作突出贡献奖、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国际空港商务区起步区高质量建设等现行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根据疫情,远近结合,分行业制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档升级、转型升级、扶优扶强、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政策。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协作,强化物流运输保障,促进尽快扩大产能。(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新科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交通局、区文体旅游局、区航空经济局)
(五)促进补短板项目建设
24.弥补健康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短板,启动区疾控中心实验楼建设,加快建设空港华西医院、市七医院天府院区、京东方数字医院等项目,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加快推进区三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二期等工程。根据疫情防疫情况,策划包装一批公共卫生防疫、医用应急物资储备补短板项目。(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临空服务业管委会)
25.聚焦提升智慧城市治理水平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物联网、工业互联网、5G网络、云计算平台、城市智控中心、远程医疗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开发经济运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和社会需求智慧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区新科局)
26.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依托幸福美丽新村、精品林盘、锦江绿道、老旧院落整治、背街小巷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禁燃禁烧等工作,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投入力度,改善就医就诊条件,提升疫情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
27.省市重点项目及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线上受理、不见面审批”,企业投资项目2日内完成后台备案,国家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线上评审、审批、备案,方案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质安监、施工许可、环评等先行线上受理和指导,线下及时完善相关资料。统筹保障项目建设所需防疫物资、员工食宿、建材和用能、用水、用工、弃土及渣土外运等要素需求。促进空港商务区、市民中心、大运会场馆、杨柳湖公园城市示范区、中国电科成都产业基地、成都芯谷高品质产业空间、企业幸福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在疫情期间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交通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
28.梳理为满足市场需求的扩大再生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工业企业,争取市级认定和补助。(责任单位:区新科局)
29.搭建完善校院企地协同协作平台,充分发挥生物城重大技术平台作用,重点支持病毒学领域前沿研究,主动为相关研发机构办理采购设备退税。定期发布科技成果清单和企业技术需求清单,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发“硬核科技”重大创新产品。(责任单位:区新科局、区税务局)
(六)培育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30.在2月底前发布第一批新经济科技赋能疫情防控“城市机会清单”。吸引社会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前沿技术、创新产品、新兴业态在疫情阻击、生产恢复、生活保障、城市治理等领域的创新转化和推广利用。鼓励企业聚焦网络信息安全、互联网医疗、智慧康养、远程办公、工业互联网、虚拟社交、网络游戏、在线教育等业态,做强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优化发展创意经济、共享经济、流量经济,在新经济科技赋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用场景中作出贡献。(责任单位:区新科局、区商务局)
三、明确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单位要坚决服从中央和省、市、区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增强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力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实行清单管理。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要求、按程序筛选和报送符合“20条政策措施”条件的企业名单,实行清单制管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情况,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专项负责政策申报、兑现及后续服务工作。
(三)强化协同协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联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20条政策措施”落地落实。通过下沉服务、上门服务,切实简化申报流程、快速整体兑现、提高落地效率,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提升企业获得感。
(四)开展特事特办。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对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积极向上争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真正惠及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人群。
(五)加强过程督查。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对企业筛选、政策申报、政策兑现、资金使用等进行全过程、全覆盖专项督查监督管理。督查组通过随机抽查暗访,以书面通报形式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发送至各责任单位,限时督办问题整改,确保政策落实效率进一步提升。
(六)严肃追纪问责。对各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对企业不如实上报信息借机骗取套取财政和信贷资金的,区纪委监委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实施方案自2020年2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中央和省、市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措施,遵照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