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奋力完成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金发〔2020〕 22号

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及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要求,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奋力完成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成委发〔2020〕6号 )的精神,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作用,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全年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市金融监管局制定了《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奋力完成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

政策家政策

附件: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奋力完成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的实施细则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6日

附件

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奋力完成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的实施细则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奋力完成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成委发(2020]6号)精神,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现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 支持保险机构提供贷款履约保证保险。鼓励保险机构通过保险增信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在融资贷款过程中面临缺乏实物抵押物的痛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难度。对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厦约保证保险的保险机构,按照全年实收保费的30%进行补贴,单家保险机构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资金用于补偿风险损失。

二、支持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做大做强。鼓励国有融资担保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提升自身实力,增强抵抗风险能力,增大获得授信额度,尽可能多的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各区(市)县国有控股担保公司力争在2020年5月底前实现实收资本总额能力。

三、鼓励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抢抓债券公开发行实施注册制机遇,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拓寬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积极协调拟发行疫情防控债企业取得“绿色通道”支持。非上市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单笔达3000万元以上,每笔奖励10万元,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引导上市企业用好资本市场再融资工具。充分利用中国证监会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新政的契机,鼓励我市上市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对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按融资额的5%o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开展并购交易的上市公司,按实际交易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五、推动设立新经济专业银行。鼓励银行机构设立新经济专营分支机构,为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力争2020年推动成都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成都分行新经济支行挂牌成立。

六、用好新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围绕新经济产业链,会同市新经济委,督促成都交子金控集团,尽快设立新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新经济领域产业类项目,采用项目题投+FOF基金模式,进一步加大对新经济产业优质企业的扶持力度。

七、搭建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发挥成都市供应链金融协会作用,支持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第三方供应链服务商、电商平台等搭建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促进供应链金融要素资源实现自由流动、互通共享,更好地服务实体企业。

八、畅通线上线下融资渠道。搭建“交子之星云平台”,进一步深化市级产业部门和区(市)县、产业功能区、金融机构联动,围绕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打造“线上”+“线下”双轮驱动的产融对接服务体系,实现资金供需精准对接。组建成都市金融顾问服务团,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提供专业精准的金融服务咨询及方案建议。推动上交所、深交所、新三板西部基地做实做精,提升三大资本市场核心机构区域基地在上市、挂牌、发债、基金、创投等直接融资和资本中介的核心功能,提升资本市场综合服务能力。开展线上投融资对接服务,力争全年策划实施各类产融对接活动不少于120场。

本政策措施由市金融监管局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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