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作出了重要部署、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时代意义。人民法院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这一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为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司法力量。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等方面作出重大部署。人民法院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服务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促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树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理念坚持公平公正,保护激励创新。坚持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正确把握与技术贡献程度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和强度,划定划清权利边界,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加强商业标志权益保护,规制恶意申请注册行为,促进商标申请注册秩序正常化、规范化。加强著作权和相关权利保护,统筹兼顾创作者、传播者、商业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利益,有效协调激励创作、促进产业发展、保障基本文化权益之间的关系。加强保密商务信息等商业秘密保护,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人才合理流动。妥善审理涉及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侵权、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纠纷,合理平衡各方利益,依法保障科技创新,促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开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