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载体江岸区众创孵化载体项目资金申报流程条件材料和100万奖励政策

江岸区众创孵化载体项目资金申报流程、条件、材料和100万奖励政策的内容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江岸区企业有不明白的可随时咨询:

江岸区众创孵化载体项目资金免费咨询:

一、江岸区众创孵化载体项目资金申报条件

(一)具备基本条件:

企业政策2024

1.通过江岸区经科局备案,每季度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的孵化载体;

2.有稳定的运营团队,团队负责人要有专业孵化培育能力;

3.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积不低于75%,公共服务面积不低于10%。属于租赁场地的,租赁场地应不少于3个年度租赁期;

4.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实际在孵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其中60%以上在孵企业符合孵化载体产业定位;

5.具备较为完善的孵化服务功能,能够向入驻企业提供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及市场拓展等孵化服务。

(二)重点聚焦江岸区创新发展“彼岸计划”确定的产业方向。

(三)在推动企业集聚、成果转化、人才引育、投融资服务和促进企业成长等方面具有较好的运行成效,对于区域产业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江岸区众创孵化载体项目资金申报流程

按照年初备案、季度报送、年终考核、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综合评价、择优奖补的程序开展。

三、江岸区众创孵化载体项目资金提交材料

1.《江岸区2025年众创孵化载体考核评价申报书》(加盖运营机构公章);

2.申报载体运营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运营管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场地权属证明、租赁协议,委托运营或共建协议,运营机构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扫描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江岸区众创孵化载体项目资金支持标准

经考核优秀的众创孵化载体,按照最高100万元给予支持。若上级存在同类支持政策,将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的资金支持规定。

五、江岸区众创孵化载体项目资金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将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邮件至jaqkjjhjk@163.com。

(二)通过形审的项目,根据通知将3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江岸区经科局创新环境科,地址:江岸区金桥大道26号304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申报样式编制;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彩纸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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